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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山路温舒同传论 北宋 · 吕陶
 出处:全宋文卷一六○九、《净德集》卷一八
自《春秋》之法绝笔于获麟之一句,而褒贬重轻之义,进退是非之训,卒不可得而复见邪!
其大权大法,幽深隐奥,则不可得而见矣!
其祖述圣人之绪馀,而立为一家之学,裁成义例,以示后世,庶几得其髣髴者,犹可见焉,迁、固之史是也。
马迁始改编年之旧,而为纪传之书,以帝王继统而谓之「纪」,以公侯传国而谓之「世家」,以卿大夫列位而为之「传」,而善恶褒贬之意寓于其中,其为功亦勤矣。
班固则又继其法而成一代之史。
夫二百年间,天下国家君臣事物之变,可谓广且多矣,以八十万字之文可胜载邪?
向非裁之以义例,则错乱糅杂,而莫能究其体要,知其统类,乌足以称为良史哉?
故纪言其略,而传载其详,而传之先后,抑有义焉。
以功之大小而次之,则韩、彭之后,当继之以卫、霍也;
以人之贤愚而次之,则萧、曹之后,当继之以丙、魏也。
而世之远近,殊不接矣,亦非记事之体也。
传之所次,服虔谓不以功之大小、人之贤愚,惟以时之先后;
颜师古亦曰又以事类相从。
夫时之后相继,而事之义类相从,则一时之本末,众人之是非,举其端而可以推之矣。
贾山之《至言》,皆借秦以为喻;
路温舒之抗疏,则亦曰「秦有十失,其一尚存,治狱之吏是也」。
二人之志,皆指明秦氏之乱亡,以劘切世主,而欲其除烦救弊,岂非事类之一邪?
传而同之,不为失矣。
不独此而已也,欲观其变诈之迹,则见于张耳陈馀
欲观其开陈治乱之道,则见于徐乐、严安;
欲观禦边之策,则见于贾捐之、严助;
欲观抚民之要,则见于龚遂、召信臣
凡为此者,皆类而从之之谓也。
师古之言槩举一二以明之,信乎之称良史也。
路温舒引俗语 汉 · 无名氏
《汉书》曰:温舒上书曰:臣闻秦有十失。其一尚存。治狱之吏是也。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。偷为一切。不顾国患。此世之贼也。故俗语曰:
画地为狱。议不入。
刻木为吏。期不对(○《汉书》路温舒传。《书钞》七十七。《诗纪》九作谚。)
次日集明府斋头长君文学侍坐 明 · 胡应麟
五言律诗 押豪韵
依然杨柳,丈室卧东皋。
海岱骄鸿翼,林塘狎蟹螯。
飞觞春色浅,秉烛夜谈高。
冉冉凌云气,池头著凤毛。
路温舒󲦤奏狱吏为谏 北宋 · 晁补之
 出处:全宋文卷二七三三
宣帝即位温舒上书言,宜尚德缓刑(云云。)
「秦有十失,其一尚存,治狱之吏是也。
誉谀之声日满于耳,虚美熏心,实祸蔽塞。
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。
夫人情安则乐生,痛则思死。
棰楚之下,何求而不得?
故囚不胜痛,则饰辞以视之;
吏治者利其然,则指道以明之
上奏畏却,则锻鍊而周内之。
盖奏当之成,虽咎繇听之,犹以为死有馀辜。
何则?
成鍊者众,文致之罪明也」。
上善其言,迁广阳私府长。
右《路温舒传第二十一》。
班固贾山、邹阳、枚乘、路温舒四人者传相附,以其上书论事类也。
孝文恭俭之主,至借秦为喻,及讽其与士共射猎,虽忧深思远,有豫防人忠,而文帝亦何至是哉!
阳、乘游吴与梁,不得已而说,而吴、梁何足游且说哉!
温舒宣帝有为,议时会,意刻覈之风,其弊为酷烈,故深指秦失。
宣帝至是亦深见采纳,世被其利,过三人远矣。
之言曰:「山自下劘上,阳、乘游危国,然卒免刑戮者,其言正也。
温舒辞顺而意笃,遂为世家,宜哉」。
于四人者未有间也。
山、阳、乘皆浮于辞,类非深切事情。
温舒论失之存,独指狱吏,与言虚美熏心,实祸蔽塞,及狱吏成鍊之情,可以为百世戒。
确乎其言,如饥之、病之药也;
凛乎其志,有治世大臣之风矣。
以其上书论事类,乃温舒言可施于事,非三人者之类也。